2012年1月2日 星期一

[考試院]講綱

 發文者:庭碩
內文:

一、前言:考試院的定位?

二、考試院的地位與職權

(一)考試權應與行政權分離?
→ 目的與原規劃
→ 思考點:必要性?人事行政權?
→ 銓敘、保障、撫卹、退休
→ 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
→ &憲83、&憲增6
→ 民國55年3月19日第一屆國民大會第四次會議
增訂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第五項 

(二)是否有下級機關?
→ 組織:考選、銓敘、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 &憲107條13款
→ &憲108條第1項第11款
→ 思考點:穩定的文官體系

二、考試院之組織

(一)考試院正副會長與考試院會議

1。首長制?委員合議制?
→ 考試院組織法、&釋字461

2。法律案
→ &憲&57、72、44

(二)考試委員
→ 思考點:學術氛圍重之優劣?
→ 考試院會議、典試委員長
→ &憲88
→ 監督:&憲98、99

(三)考試院考選之範圍與方式
→ 人員:公法上關係
→ 員額:各省配額
→ 思考:公平性?以大學入學配額思之

(四)考試院變革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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