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31日 星期一

10/24 讀書會記錄

一、國家權力擁有者是誰
1.台灣代議士權力來源四不像
→ 自由委任:無法罷免
   → 命令委任:有點像美國的選總統 可罷免
→ 台灣代議士的權力來自小選區,但卻要對全國負責
→ 變態之處:代議士立足點超小卻要做那麼大的事

2.為什麼一定要選民主? 
→ 歷史必然的結果
→ 對於聖王形象的破滅,君王大部分讓過爛生活並我們失望
→ 那為什麼還有人沒民主
→ 


二、特徵
1.政黨
(1)為什麼民主一定要透過政黨?
→ 歸屬感的依靠
→ 不來自正當的來源,因此也別期望他們做甚麼事
(2)為什麼要保障政黨可以協商?而又為何要用法律保護其權利?
(3)為何要膜拜?為何有叛變

(4)

2.決策

(1)吳庚:舉重以明輕   
→ 憲法特別說加權(加重、特別)多數以外,都用相對多數。
→ 絕對多數:保障穩定性外更是為了保障少數利益
(2)吳庚:多數決為了防止階級統治 → ?
→ 盧梭:以人民的共識來訂法而非用貴族利益
(3)決策公開
→ 499 → 憲法怎可以無記名
→ 314 → 臨時會沒有乖乖聽自己的話作臨時會的目的,怎麼可以順便抱走憲法

三、法治原則

1.李雲可爆走 09:53
→ 撒阿~

2.意義:
→ 顏厥安:法治原則
→ 可信賴、可預期、法安定性

3.要素利示

4.笑話時間
→ 林育賢:李茂生老師嗆葉俊榮老師
→ 葉俊榮老師秋天說:樹好可憐,都枯了,大家應該關心他
→ 隔年春天就發芽了
→ 李茂生老師:葉俊榮老師傻傻

四、為什麼要來讀法律系

1,林育賢
→ 想當法學學者
→ 法學:基礎而廣泛
→ 學者:喜歡幽閉空間

2.林韋翰
→ 本來第一次高中學測就想選讀法律或森林
→ 覺得法律是種恢復 → 不認同高中國文老師說法律示報復
→ 讀獸醫時常跟法律朋友一起讀書,耳濡目染

3.王沛元 
→ 辯論社的感染
→ 親戚職災 
→ 高中時很義憤填膺,想走勞工或弱勢等等
→ 上大學後便不再自我設限

4.謝東憲
→ 理想:毀滅世界
→ 現實:法律包括很多事

5.李雲可總結
→ 醫療治身,法律治心

        蔡沂蓁:http://ling72.pixnet.net/blog/post/38313930





打雜 :胡庭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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