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8日 星期一

「第五週記錄」憲法:基本權的內涵與發展

發文者:胡庭碩

內文:

導讀與主持:邱紹群/林育賢


一、論一般性平等

1.只討論一般性平等
  → 因為衍生

2.羅爾斯《正義論》
  競爭起點均等
  使弱勢利益最大化

3.雙面性
  →

3.禁止恣意原則
  → 正妹多一點

4.為實現平等原則,行政處分時該重視兩件事
  事物本質:事理
  合目的性:手段(比例性)
  元:若對待方式有差異的話,行政權講清楚
  
  
5.林育賢舌戰群雄、笑傲江湖時間
        群:比例原則是各個概念互相拉扯時,解決各個權力互相折衝時的磨合
  賢:平等原則,特別該放到比例性的框架下
    可通解釋到比例原則上
  元、碩:比例原則可以是第一關,但事理檢證上還是不能被包
  賢:吳庚叔叔說:平等、正義、比例原則三人是「有一腿」的好朋友!!!!!!!    
    育賢表示:「比例原則比較上位一點」
  元:正義從不同面向觀之是自由、平等巴拉巴拉
    任何一個價值推到極致都是邪惡
  雲:像二十面體,但王沛元畫的跟講的完全不一樣!!!!!
  元:我畫圖是代表比例原則是切割二十面體的工具

6.行政自我拘束原則
  內規
  習慣
  群:不法的平等權,老師,它也有講話
  群:在法理上已經站不住,所以不可以再據此反擊行政權
 
二、受益權、財產權
 
1.工作權、財產權
  針對職業執行
  針對客觀要件之選擇自由:在多少範圍內只能開多少藥房
  雲:It has nothing to do with 政府's ass. 我們有市場了
  碩:不符合比例原則
  
2.危害到自由的限制,大法官會用「高度審查標準」
  

3.工作權的維護是維護環境,而非保護個人
  碩:那大學生對未來沒有想法怎辦?是政府、憲法的責任嗎?
  群、賢、可:這不是法律能解決的問題

4.徵收
  如果政府一定要收,而且是不收就無法增進公共利益
  要給它補償

三、結社

1.公法人,無法去關心他該關心的以外
  → 公法人:農田水利會、縣市政府
  碩:去年馬英九的競選廣告
    「新竹市,準備好了」 = ="
    算不算公法人越權   

四、權利救濟請求權

1.司法上
  無漏洞的權利訴訟途徑
  各種衝突兼融入法院救濟,避免自力救濟
  群:盡可能讓法院壟斷這一竊,讓救濟只能在法院裡發生

2.公平的權力訴訟途徑
  程序上:民事、刑事、行政等,照著做
  途徑上:三審就三審,少在那邊更來更去,邱和順更到十一審死刑
  群:就是用程序和途徑來再次強化法院的壟斷性!
    我一定要提一下599,申請釋憲只剩一個月立委申請暫時處分!
  元:更審本就是正當權利,例子應予以刪
    

3.請願跟訴願
  請願:重大才能申請
     告朔餼羊
  訴願:另類的訴訟
     
4.法規維持說
  不傷害行政機關威性!?與保障民眾權力下
  先戳她,再用行政法院甩他巴掌
  畢竟,行政法的手也會痛的
  群:珍珍說行政法亂七八糟,行政訴訟非常耗資源,能省則省

五、人權發展的歷程

1.西歐
  一二一五
  一六四二:英權力請願書
  一六八九:英直接去限制王權,部會講英文的德國佬陰錯陽差建立的內閣制
  一七八九:法國人權革命(啟蒙)

2.北美:
  一七八七:美獨
  一七九一:權利法案

3.中歐國家
  一八四八:
  一八四九:沒用過的聖保羅教堂憲法
  一八七一:俾斯麥憲法(保障人民)
       不保護、不分權人民,你們就會反,共產就會伸手
  一九一九:威瑪憲法含入了社會國原則、自由原則(社會主義思潮)
  一九四九:德國基本權利法  

4.國際法:傳說中的兩公約
  ICCPR
  ICSER
人權大步走專區






5.群:順序好像有錯
  賢:我知道阿,你有問題嗎?

6.我國
  孫中山:阿豆仔的人權是天賦的
      你們的權利是靠你爸我努力革命來的
      所以革命黨人地位較高喔

7.法體系

  自然法 = 超實證法
 
  實證法 = 自然法實證化

六、行政公告

 一、碩:2011研(ㄔ)討(ㄏㄜ)團運行基金收支報告

 (例)人名喔:餘額
    → (事由與行刑時間)現金流
    → (事由與行刑時間)現金流
    →  以此類推的啦~

 (一)王沛元:100
    → (初繳納10/31)+100

 (二)李雲可:20
    → (初繳納10/31)+100
    → (未交心得11/21)-80

 (三)邱紹群:20
    → (初繳納10/31)+100
    → (遲到鬼11/14)-80

 (四)謝東憲:20
    → (初繳納10/31)+100
    → (未交心得11/21)-80

 (五)林育賢:20
    → (初繳納10/31)+100
    → (未交心得11/21)-80

 (六)蔡沂蓁:20
    → (初繳納10/31)+100
    → (未交心得11/21)-80

 (七)林韋瀚:140
    → (初繳納10/31)+100
    → (未交心得11/21)-80
    → (遲到鬼11/21)-80
    → (二次繳納11/21)+200

 (八)胡庭碩:36
    → (初繳納10/31)+100
    → (未交心得10/31)-64

 (九)總額公告

    → 第五周(庫存總額:376、吃喝餘額:480)
         
    → 第六周(庫存總額:   、吃喝餘額:   )
         (吃喝花費:高級漢堡-120、豆漿-120)

 二、關於每周心得的二三事

  (一)為了你(以及你的荷包)與大家好,請按時交心得
    
    1.為了提升成員們的書寫表達能力,請按時交心得
     
    2.因為書寫是一種必須練習
      但又常使精神痛苦不堪的的重要技能
      故以強制條款鼓勵之
    
    3.嘴巴可以講得天花亂墜
      但精煉成文字後的思維與想法
      才真正具有檢證的價值

  (二)心得內容與建議格式

    1.主題相關於法律即可,字數與內容不限
      → 字數不限,只要你認為你將想處理的問題詮釋清楚了即可
      → 內容基本上是與法律、正義、人權等等相關就可以
        → 可以是對下周文本的延伸
        → 也可以是本周讀書會結束後的反思
        → 爾後討論紀錄原則上會在禮拜三前上傳,以利各位參考
        → 可以是課堂上或自我充實時想到的各類問題
        → 新聞事件亦可

    2.建議格式
      → 先有問題爭點與擬答結論,再詳述思維過程
      → 憲法蔡宗珍教授:讀大學最重要的是建立問題意識
      → 應發布在部落格文章上,看過的應留言簽到
       (考慮是否算一種強制)

    3.請放心,執法公正公開
      → 會一直裁罰到天荒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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