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心得 雷因
今天想跟各位討論及分享的議題 是所謂的惡法亦法與型正義~~
納粹 前蘇聯 臺灣 在這些曾經集權專制的政治體制下 許多的法律在今日被視為違反人性尊嚴和罔顧人權 然而為這些法律判決的執法者 於政體結束後遭到審判 行刑是否這些人就該受到如此對待 對於過去歷史的傷痕 確實是無法抹滅與遺忘 但是各位想想 這其中的複雜關連
依昔日之法行事 受今日之法制裁 身為執法者的無奈 有多少人必須因此背負枉殺人命的折磨 僅是為了不違法的所作所為 出發點也只是為了保護自己和家人免受傷害 於此之後卻又必須將自己送上法庭 這些人的命運難道就該如此?
在探討惡法 檢視的過程中 我們應該注意到 有些人是無奈的 是無可選擇的 也因為曾經受傷 才會了解現在的珍貴並排斥那些惡法 於此同時也應該設法不讓這樣的悲傷與痛苦蔓延
法律是歷史的產物 今昔之分亦容易導致無辜的犧牲 在省思過去之時 也不能忘記這些過程
知悉
回覆刪除在戰爭或是類似的重大災難中
真的很難要求人去謹守著一些甚麼基本道義之類的
特別是要求每個人用生命去捍衛
只是
沒有標點讀起來真的想殺人
XDD
看過 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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