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1日 星期三

第四周心得 雷因

各位抱歉我近期身體狀況超差運氣又超背(昨天被車撞到腳害我沒法快走= =

617號討論的是對於刑法235條的明確性疑義 以下個人淺見:
我認為猥褻物品的定義因人而異 但在討論這個問題以前 想先提出個疑問:若法律對此種有關性言論之物品之散布與以限制 那麼是否也應對於其他領域設定標準 反過來說 為何專對性言論進行限制

再者 此種限制與憲法言論自由的衝突點 確實存在 對此方面又該如何解釋?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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